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之明确规定,凡被依法判处
拘役或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主体,若可同时满足特定罪行情节轻微、具备诚挚忏悔表现、再次肆意
犯罪的风险较小及判决
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等各项严格要求,即可经由法院进行宣
判缓刑。针对不满十八岁的犯罪者,必须毫无例外地予以宣告缓刑
处罚。据此,在理论层面上假设
未成年人涉及
抢劫罪行,且完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则他们确实有可能获得缓刑。然而,最终是否宣告缓刑仍需视具体案件情况及法官的判断与裁决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