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私有企业领域内,
挪用资金罪的判定标准往往会牵涉到涉及金额较大,
情节严重或已经对所在公司、企业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等相关状况。关于具体的侵犯数额的门槛规定则是由最高人
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予以明确,通常界定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一带。倘若
行为人将挪用的资金投入到了非法运营当中,亦或是在行为人具有
数额较大情况下仍拒不归还原本属于公有财物的部分,即便该行为尚未达到上文所述的数额标准,同样存在构成
犯罪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