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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挂靠行为应向哪个部门举报

针对建筑工程项目挂靠行为,可向相关建筑工程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告发,或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如有转让、转借其资质证书,或者明知故犯地在其他场合下让他人冒用其名义参与工程承包活动的情况,将被依法要求立即停止违规行为,且没收所有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
若情形严重者,还可能受到暂停业务运营、降低资质等级乃至取消资质等严厉处罚措施。
同时,对于由以上违规行为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建筑施工企业和使用其名义的单位或个人都需共同承担起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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