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审判正式开始之前,
当事人有权利申请
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取保候审被视为一项重要的
刑事诉讼程序,它赋予了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或者提供可靠的
担保人之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段时间内,能够暂时摆脱监禁状态的机会。这种制度设计的初衷在于确保被告人能够按时出席法庭接受审判,同时也能有效缓解
司法机关在
羁押方面所承受的压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