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并不能随随便便就采取行动。这一决策需考虑到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以及源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倘若嫌疑人在执行
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条例,或者出现了新的
证据充分证明其存在掩饰真实情况,逃避
司法审判的可能性,那么法院或检察院都享有法定职权决定终止取保候审。在这个过程中,一般会牵涉到由公安部门、检察作业机构及法院共同展开的严格审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