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们依然建议您避免
退房决定。在实际操作中确实可能出现
房产证未能及时颁发的情形,作为业主您享有向开发商追究其
违约责任的合法权益。但是,您无法因为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房产证书便拒绝支付
按揭款项,这种行为不仅不符合常理逻辑,而且亦未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从法律层面来看,
购房者和银行之间形成的是
借贷合同关系,而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则构成了
买卖合同关系,这两种
法律关系相互独立且不可替代。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