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购买之
商品房如
逾期交付而导致
退款,在明确规定的交房日期已经抵达之后,应及时向开发商发出关于该房产的催交通知函,在此之后的三个月合法期限内,若开发商未能按约履行交房义务,您将享有请求
退房的权利。此时,开发商应依据
合同条款约定,全额返还您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及其活期利息。办理退房的流程通常如下:
首先,由
购房者正式提出退房要求;
其次,开发商应在收到购房者的书面退房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手续,并同时终止与购房者之间的
合同关系;
最后,若开发商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退款手续,则从第十六天开始直至购房者实际获得全部房款之日止,开发商需每日向购房者支付总房款的千分之一作为
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