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际,应当被视作是双方关于
权利和义务的执行已经圆满完成。如果双方未能就续租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
承租方有责任在合理时间内尽快搬离该商铺;否则,若承租方延迟离开或继续占用商铺且拒绝对商铺进行腾退,则将被视为违反了
租赁协议。在此情况下,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物品进行妥善清理,但在清理过程中必须确保不损坏承租方的任何财产。
此外,出租方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法院责令承租方立即腾退商铺,并
赔偿其在租赁期满后继续占用商铺期间所产生的所有
经济损失。
《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
当事人可以续订
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