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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首付后签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在决定是否能够将前期支付作为首要事项并在之后再签署购房合同这一方式是否可行之前,我们必须首先考虑到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考量。假如发展商已经成功获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这种程序性的操作必定是合乎法律且合理的。其依据在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第六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必须遵循预售许可制度,并且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申请与办理流程,都需严格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最新修订: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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