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预售房屋许可证的合同被视为无效。作为预售方,开发商需持有明确的、具备
法律效力的预售许可证;反之,未经许可而擅自进行预售活动即属
非法行为,由此所缔结的买卖协议应被判定为无效;然而,若在
诉讼之前开发商成功获得了合法的预售许可证,这份合同依然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