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具备极为严格的
法律强制性约束力,若当中任一方违反了此预售
合同条款,将不可避免地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及法律责任。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双方
当事人即
商品房预售方以及预购方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中商品房预售方承诺在约定的
有效期内,在
有效期限内将已经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移交给预购方,作为交换条件,预购方向预售方支
付定金或者部分
购房款项,并按照约定的日期接受商品房。这种协议属于常见的合同
类别之一,受到了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严格监管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