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交付房屋的
违约金计算问题,自应交付日的翌日算起,期限为60个自然日。若在此期间未能及时支付,则
购房人依法享有
退房权利且可追索更多的违约金。举例来说,假设交房日期设定为2014年10月1日,那么相应的支付截止日期应当是2014年12月1日之前。
1.除
不可抗力(如重大自然灾害事故)之外的任何原因导致开发商无法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均需承担
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2.
逾期未满60日的情况下,开发商每日需向购房人支付总房价款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3.逾期超过60日的情况下,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
购房合同,开发商须在收到解约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同时还需按照已付款项的百分之五额外支付违约金。此外,业主亦可选择要求继续
履行合同,此时开发商每日需向购房人支付总房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
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