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购房过程中和房地产经纪人发生矛盾冲突时,
消费者可选择前往房地产经纪所在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是工商所,以及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对此进行相应的投诉与
申诉处理。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对此类投诉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启动协调程序,并于完成后尽快通知处理结果。若投诉经过协商仍未有效解决争议问题,则按照
二手房买卖协议中标明的
仲裁机构为定案的第三方予以仲裁。而对于仲裁的结果存在异议之处,双方
当事人有权直接向各自所属的辖区地方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
《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