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作为一项重要的
刑事犯罪,其
犯罪构成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关键因素:首先是
犯罪主体的认定,该罪的犯罪主体应为一般的自然人,即年龄在16岁及以上,并且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者。其次,侵占罪的
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这是该罪行成立的基础。再次,侵占罪的客观要件主要表现在
行为人非法占有并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或者他人
遗失物、
埋藏物等,且
数额较大,同时还拒绝归还或交出这些财物。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必须存在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心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相关规定,对于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而拒不归还的行为,将面临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的严厉惩罚;若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至于对
遗忘物或埋藏物的侵占行为,同样按照上述规定进行
处罚。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属于
自诉案件,即只有当
受害人提出控告后,
司法机关方能启动
刑事追责程序。因此,侵占罪的犯罪构成不仅包括主体、客体、客观和主观四个要素,还涉及到法律后果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