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取保候审专题 > 打伤人怎么办取保候审手续

打伤人怎么办取保候审手续

若某个体对他人造成了人身损害,涉及蓄意伤害罪或其他相关罪名,便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向公安机关、检察机构或是司法部门递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具体实施程序如下:首先,犯罪嫌疑氏或其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有权向上述三个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其次,在提交申请的同时,需附上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伤势鉴定报告、证人证词等,以证实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再次,若申请符合相关要求,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将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最后,若申请获得批准,犯罪嫌疑人必须依照规定提供担保或接受监管,并且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应随时准备接受传唤,配合调查与审判工作。然而,若犯罪嫌疑人不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例如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具有社会危害性,或者存在其他不宜取保候审的情况,那么他们的申请就无法得到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7-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