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房地产
拆迁补偿准则
拆迁方依据相关
法规条文,为被
拆迁房地产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提供多样化的
补偿金形式。
一般而言,这些补偿项目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补偿费用(亦称房屋重置费用),这部分金钱主要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所遭受的损失,其具体补偿金额会取决于被拆迁房屋的构造以及折旧程度等因素,并且会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临时居所周转补偿费用,这项补偿额度用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居民因暂时迁移现有住所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所所产生的不便之处,其补偿金额将依据临时居住条件来进行划分,并可能按被拆迁房屋居民的人口数来进行月度补贴。
最后,刺激性补偿费用,这种资金主要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的居民积极响应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主选择搬迁至乡村地区或者不要求拆迁方提供安置住房等等。
关于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个标准,将会由地方政府参照当地的实际状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来加以确定。
2.货币补偿方式
对于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的案件中,其补偿金额主要由被拆迁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补偿价格以及宅基地空地院坝的补偿两大部分组成。
其中,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补偿价格可以通过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积与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补偿单价相乘求得。
如果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区域内拥有多个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需要根据房屋的构造成分、等级来进行详细区分计算,并将最终结果进行合并性补偿。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
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