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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承重墙外墙开窗是否构成违建

关于未经相关权威部门批准擅自在外墙体上开设窗户之行为,我们可以明确地告知您它实属违规行为
据现行的法律规章制度显示,若需更改自家住宅外立面或在非承重外墙上进行门窗等开凿工作,均须事先获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方可实施。
同时,室内装修作业开始前,装修方应预先向物业管理公司或房屋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和登记手续。
对于并非此套房屋所有者的人士而言,若欲在此类住宅内进行装饰装修工作,同样需要征得房屋所有权人的书面同意。
所谓“违章建筑”,实质上就是指那些在未获取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且未在规划区域内施工,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从事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活动。
这类建筑往往会占据安全通行道路和非法收购耕地等区域,阻碍城市公共空间的正常运营,损害生态环境等等问题,更有甚者,不少违章建筑都会巧妙地隐藏于合法建筑之内。
违法建设不仅严重侵害了国家政令公信力,还极大地破坏了城市景观,甚至限制了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和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也给城市的未来发展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
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最新修订: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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