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公司解散专题 > 新注册的公司能否立即注销

新注册的公司能否立即注销

新近设立的公司具备立即进行注销处理的资格。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应公司需在清算完成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原始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申请:
首先,如果该公司经过法庭依法判决破产;
其次,当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间已经结束或其他解散原因已出现,但是公司通过修正章程使其得以延续A例外;
接着是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股东、以及外商投资公司董事会所作出的解散决议;
然后是依照法律程序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取消资格;
另外还包括法院依法判定解散;
最后,还有由于法律、行政法规等特定原因导致的解散。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最新修订:2024-07-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石岳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公司经营、劳动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石岳律师

帮助人数: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