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女方在
协议离婚时选择
净身出户,但事后又产生了后悔之心,再次提
起诉讼的可能性则相当有限。
然若是男方在签订
离婚协议过程中存在刻意隐瞒事实真相,施加精神压力或利用他人处于困境之中等不当行为的情形出现,女性可于
离婚满一年内向司法机构提出申请,重新商议和划分家庭财富事项。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