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能否
退房这一问题,详述如下:
首先,
购房者可依自愿原则与售房者协商决定是否
解除合同关系;
其次,若合同中有明文规定或法律设定的退房条件出现,则
消费者可适时向售方发出退房通知书。当该退房通知送至售方手中之际,即视为
房屋买卖合同正式解除,同时也意味着可以顺利地办理退房事宜了。然而,若未达到上述相关退房要求,实际情况通常难以为退;若强行要求退房,反而可能导致消费者需支付相应的
违约赔偿金,承担起一定程度上的
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
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
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