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土地征收专题 > 国家修路能否强制征收土地

国家修路能否强制征收土地

倘若强势征用耕地行为侵犯了个人权益,侵害者可先向行政部门提出复议请求,如对行政复议决定仍持异议,则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他们亦具备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选择权;
在严格遵循规定执行的情况下,为了准时完成土地征收工作,收购方依法有权利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是在实施强制措施之前,需得到法庭的批准许可;
对于土地的征收,政府应提供公平且合理的赔偿,以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基本生存权益不受影响,同时使其未来的生活需求得以稳定保障;
除此之外,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即时且足额地支付土地补偿金、居住补贴及其他诸如农村居民住宅与地上附属物的补偿费用,以及对青苗等植物的收购补偿,同时还需为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费用。
对于农业用地的补偿标准,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均由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依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通过发布区片综合地价来制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要充分考虑到原土地用途、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价值、地貌特点、地理位置、供求关系、人口数量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并且要求每隔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发布;
而对于非农业用地,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等的认定和补偿标准,则由本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自行研讨制定。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最新修订:2024-07-2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