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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应在何时提出

鉴于离婚过错方所导致的离异行为,无过失方若欲寻求离婚损害补偿金,那么其应于离婚诉讼程序中以明确请求方式提出,即在婚姻关系破裂之后,此类民事救济通常已无法再度申请。
然而,存在以下特殊情况的除外:首先,当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参与离婚诉讼拒绝离婚且未依据该条款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那么他们自离婚之日起可在一年以内对该问题另案起诉
其次,先前的离婚诉讼中,倘若无过错方并非为被告,且被告未在此基础上提请损害赔偿,但在二审阶段提出,那么人民法院应对该请求展开调解工作。
如调解失败,无过错方可于离婚后一年内任意时间提起新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新修订: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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