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对于年龄已达70岁的
当事人来说,是否应该支付
误工费呢?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1.正常情况下,70岁已经抵达法定的
退休年龄,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中,无需另外考虑误工费的费用。
2.然而,如果您能提供
证据证明受害者仍然在职,且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您是有权主张误工费的
赔偿的。
首先要明确的是,误工费的赔偿是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以及收入状况来决定的。
具体而言,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误工时间的确定依据为受害者所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而当受害者不幸遭受残疾时,误工时间则可以计算直至定残日前一天。
同时,
受害人若拥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则应按照其实际受损的收入予以计算;
反之,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则将依照其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作为标准。
若受害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有关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其误工费也可以参照受诉地法院所在区域内同样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的平均职工
工资来计算。
此外,在计算误工费的时间段方面,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若受害者并未遭受残疾,那么误工时间的计算应以其在治疗期间,或者根据医生建议的休息时间为参考依据。
2.误工时间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及出院后由治疗医院出具的修养天数两部分构成,起始日自交通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在遇到国家
法定节假日的情况下,均不应扣除相应的时间。
3.治疗结束之后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院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私自修养,则此种情况下的误工费将不予计算在内。
4.最后,误工时间应以治疗医院所出具的住院治疗及修养时间或由权威法
医学鉴定确认的修养时间为准。
在申请误工费所需提交的材料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首先,为了证实收入状况,您需要提供如下资料和证据:(1)收入证明:如受害者具有固定工作,公司应提供受害者最近一年的工资单及
营业执照副本的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应包含受害者在该公司的服务时间、职位以及最近一年的平均月薪数额等信息。
(2)收入状况证明: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可以提供一段时间(之前三年)收入状况的相关证明。
其中应包括其工作领域、工作地点、所从事工作内容等,同时还要具备相关政府部门所开具的证明文件。
2.其次,为了证明误工时间,您必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1)
病历或出院小结:通常情况下,应以上述医疗机构所提供的病历或出院小结中的内容为准,其中应包括医疗机构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补充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相关建议。
(2)误工证明:由受害者所属工作单位出据伤员受伤期间误工时间的证明,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误工期
司法鉴定书:这是指由权威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的关于误工时间的相关鉴定文书。
在此基础之上,可以通过鉴定文书来推算误工时间。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