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当前情境下,并无法律依据支持
当事人索求
经济补偿与精神
赔偿。
二,若当事人希望通过指控男方沉迷赌博的行为提起
离婚诉讼,则务必提供相关的
证据材料。
否则,将难以得到司法机构的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第六十三条明确确立了证据的范畴,具体为:(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所有证据须经调查核实确认真实无误后,方可作为判定事实真相的依据。
第六十四条同时规定,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应对其所持观点承担
举证责任。
而对于本案中涉及的男方涉赌问题,如有关事实足以证明男方存在长年累月沉溺于此恶劣嗜好且屡教不改者,法院有权依法裁决准予
双方离婚。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