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争议之案件,
诉讼手续所需支付之费用均应由
败诉方承担。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则中,对
诉讼费用的支付责任有着明确且严格的界定,即通常由
胜诉方向败诉方索求,但若胜诉方自愿承担相关费用亦可获准通过。然而,若诉讼过程中涉及到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的情况时,法官会基于案情的实际状况来精确地判断双方应各自承担多大比例的诉讼费用。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