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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起诉对象是谁

若不幸遭遇品质问题时,首先需寻找房地产开发商,理由在于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明确且直接的契约关系。身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及销售商,开发商应对商品住宅的质量负责到底。倘若开发商负有对此予以赔偿之责,再依据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依照合约约定追究责任方进行赔付。2、若开发商对于问题置之不理,或者消费者对开发商的处理方式持有异议,则当事人有权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提出申请组织鉴别或向建筑管理部门投诉。另外,住户也可视具体情况自行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格的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所形成的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案件中的重要证据材料。3、接下来,还可以采取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提出诉讼两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若以上所有办法皆宣告无效,那么购买者便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向开发商发起诉讼。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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