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所涉及的
商品房预付款返还时限问题,是否有所规定呢?事实上,确实有此方面的具体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明文规定,当买卖双方完成了商品房预购协议并支付款项(即商品房预付款)后,若彼此之间的协议约定了预付款的返还时间和方式,那么便应当按照该协议所载之内容来执行;如未就此作出明确约定,那么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若买方未能履行其
合同义务,导致交易无法达成,卖方有权在三年时间内要求买方归还已支付的全部预付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