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害者遭遇
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其因为接受治疗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以及由于工作耽误而损失的收入,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
医疗费用、
工资损失、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以及必需的营养补充费用等,根据法律规定,有责任对其进行
赔偿的义务方必须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