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赡养义务的无效性进行阐释。成年子女照料父母乃是其应尽之法律义务,无论出于何种缘由或者采用了何种办法,均不能被替代或者免除了。因此,若老年人自愿宣布放弃此项权利,那么此举则是无效的。
赡养通常是指向父母或者其他尊长,在经济以及生活上给予实质性的支持与照顾。已成年且具备经济能力者,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不论是否
结婚,皆应在老人身体与精神上都需得到关注与爱护之时,全力承担起这样的义务以保障他们的晚年生活,直到这些父母寿终正寝为止。
《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
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