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无法通过网络直接
办理离婚手续,但是理论上来说,您是可以事先在特定的在线平台上进行有效的预订操作的。
首先,请登录至贵市正式挂牌运营的
婚姻登记网络预约平台,根据当前所需,精心挑选出符合个人情况的预约服务选项。
其次,接着遵循相关步骤指引,完整且准确地填写各项必要信息,便可顺利完成预约程序。
最后,在成功预约后,您亦可随时随地对预约记录进行查询、评分以及取消等操作。请注意,
离婚登记环节必须由双方
当事人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绝不能采取任何线上处理登记手续。若有意愿与配偶达成共识
离婚的话,务必签署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去市政厅提交
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