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一方身处异地,另一方待在家中时,仍然可以
办理离婚手续。在夫妻
分居两地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
诉讼程序实现
离婚的目的的。若
当事人选择以
诉讼方式来
解除婚姻关系,则需要向被告所在地区的人
民法院提交
离婚起诉状。法院在受理此类离婚案件后,会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倘若经过调解发现两人之间的感情已经不可挽回,或调解过程已经失败,那么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准许
双方离婚。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