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内容所述之
借款协议中,已清楚地确认并约定了所涉借款的相关利息标准,因此,利息本息可以根据贵方真实意愿设定的有关利率以及实实在在存在的实际
借款期限进行准确计算。而实际借款的具体时间段,可从
出借人向
借款人正式提供借款之日起,直至出借人按照既定条款催促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之时止。这些时间范围方面的因素,都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经相互尊重、平等自愿的原则,由相关各方深入协商后才能最终予以具体确定。
至于
利息计算的方法,应该明确规定其具体形式,比如是按照等额本息法加以计算,抑或是按照其他更佳的方式来进行合理运算。
另外,还应明确规定每月究竟应该偿付多少的本金及相应的利息额度。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当事人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