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子女
抚育费用乃夫妻共同责任与义务之一,若一方未能严格履行此项责任,则另一方必然承担多数养育费用,以确保孩子的生活质量及成长环境始终处于稳定状态。只要两位家长对此达成共识,即一方拒绝支付,另一方大额
增加抚养费用,便可通过友好协商等方式妥善处理
离婚后不支付
子女抚养费用的情况。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