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载明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嫌犯
盗窃罪者的
立案标准,主要是通过其对公私财物进行盗窃的数额大小予以评估与决定的。倘若在实施盗窃过程中,
涉案金额较多,或者存在重复劫取、
入室盗窃、持有武器实施盗窃、利用隐蔽角落或动作进行盗窃的恶劣情节,那么就可以启动
立案程序。关于具体的数额标准,则由各地区司法机构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通常会参考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物价水平来进行合理设定。若盗窃的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涉及到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
刑事处罚。因此,针对“偷内裤是否构成盗窃罪”这一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以及当地司法机构的立案标准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如果被盗内裤的价值达到了当地规定的“
数额较大”的标准,并且
行为人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其他构成要素,那么就可以依法启动立案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