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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

在中国的法律规定下,拥有城镇户口身份的子女并不被许可继承其农村籍父母生前所拥有的宅基地。所谓农村宅基地,实际上是指农村家庭以其宅院为基础,占用并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这类土地财产的所有权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而非任何个体或家庭独立所有。因此,无论城乡户口的差别如何,城市户口的子女都没有对这些宅基地产权的所属权益,且不得将之视作可供继承的法定遗产。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最新修订: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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