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从您
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始,直至案件正式进入法庭审理环节,整体所需花费的时间通常会集中在一个月上下。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法院需要在接到诉状申请书后的七日之内,以给出明确答复的方式来决定是否予以
立案受理;
其次,自法院确认立案之日起,会于五个工作日内,将诉状副本传达给被告方。
值得关注的是,被告作为支持或反驳
诉讼的一方,有权利于收到诉状副本当日起计算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向法院
递交支撑
行政行为的关键
证据以及所有参照的规范性文件,同时也可以提交一份
答辩状。而在此之后,法院将在收到被告呈交的答辩状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再次将该答辩状副本送至原告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
法规定的
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
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
不予立案的裁定。
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