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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到法院受理地点范围有多大

吉** 黑龙江-大兴安岭 受理范围咨询 2026.01.13 04:26:59 364人阅读

起诉到法院受理地点范围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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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级别管辖:若案件普通,无特殊重大影响,一般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若是重大涉外案件、在中级法院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应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在高级法院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向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全国有重大影响或最高法认为应由其审理的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
(二)确定地域管辖:一般案件按原告就被告原则,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去经常居住地法院;合同纠纷可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侵权纠纷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不动产纠纷去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继承纠纷去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6-01-13 10:4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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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起诉到法院的受理地点范围由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共同确定。
法律解析:
在级别管辖上,基层法院管辖一般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涉外、辖区内有重大影响及最高法院确定由其管辖的案件,高级法院管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事案件,最高法院管辖全国有重大影响或其认为应审理的案件。地域管辖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合同纠纷可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侵权纠纷可在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起诉,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管辖。这些规则相互配合,明确了法院受理案件的地点范围。如果在确定起诉受理地点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指引。

2026-01-13 09:10: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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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到法院的受理地点范围由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共同确定。级别管辖根据案件影响范围和复杂程度划分不同层级法院的管辖权限,地域管辖则依据当事人所在地、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等因素确定具体管辖法院。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当事人在起诉前应准确判断案件性质和影响范围,依据级别管辖规则确定应向哪一级法院起诉。
-按照地域管辖的各项规则,如原告就被告、合同纠纷的管辖地、侵权纠纷的管辖地等,选择合适的地域法院进行起诉。
-涉及不动产纠纷和继承纠纷时,严格遵循专属管辖规定,向相应的不动产所在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2026-01-13 09:00: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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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到法院,其受理地点范围要综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来确定。
2.级别管辖情况如下: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其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者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3.地域管辖方面:一般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管辖。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合同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侵权纠纷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专属管辖;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4.这些规则一起确定了法院受理案件的地点范围。

2026-01-13 07:1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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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级别管辖上,基层法院是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常规法院,除非有特别规定。中级法院负责重大涉外、辖区内有重大影响以及最高法院指定的案件。高级法院处理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事案件,最高法院则管辖全国有重大影响或其认为应审理的案件。
(2)地域管辖方面,通常是原告就被告,即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合同纠纷可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侵权纠纷可在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起诉。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管辖。这些规则相互配合,明确了法院受理案件的地点范围。

提醒:
起诉时要准确判断案件性质和适用的管辖规则,确定正确的受理法院。因不同案情适用规则有别,建议咨询以精准分析。

2026-01-13 06:23:0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  按照《行政复议法》的具体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不服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  2.不服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3.不服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  4.不服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  5.认为的行为侵犯到自身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6.认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因此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  7.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没有依法办理,但自己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  9.没有依法履行当事人向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  10.经申请,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  11.其他认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痊愈后再去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相关法条: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1、劳动者需要先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到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2、工伤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3、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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