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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准备哪些材料

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您通常需要提供以下必要资料:
首先是一份详细阐述申请原因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其次,您需提交被取保候审者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的复印本;
再次,对于保证人来说,您需要提供他们的身份证明以及其财产状况证明,以确保他们具备履行保证责任的经济实力;
此外,您还需对涉及案件的具体事实与情节进行详细说明,其中应包括可能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各种情况;
最后,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如果您已经聘请了律师,那么您还需要提供律师出具的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新修订: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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