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所引发的医院过度医疗问题,我们主张采用以下处理策略:对于确认为过度医疗范畴的部分,将坚决不予
赔偿。
这就要求在应对之时采取更为严谨的态度,例如对方未依照医生诊疗建议,在非必需情形下不适当地适用了非
医保类药物等事实,都应该被充分确认为客观存在。面对这种情况,您可以鼓励对方进行
法律诉讼,并寻求保险公司的协助。
在此过程中,
司法部门及保险公司将会根据相关事实严格审查对方合理的赔偿要求,最终判定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五十四条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循医学科学规律,遵守有关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各项操作规范以及医学伦理规范,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医疗卫生人员不得
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
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