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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因的抢夺属于抢夺罪吗

在存在特定起因而产生的抢夺行为中,倘若其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抢夺罪构成要素,那么此种情形便被视为构成了抢夺罪。所谓抢夺罪,系指行为人为满足自己非法占有的欲望,通过趁着他人疏忽之际,以公开方式获取数额重大的公共或私人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无论是何种类别的抢夺行为,只要其背后存在着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目的,同时抢夺所得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程度,那么即便存在特定的起因,此类行为仍有可能被认定为抢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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