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
犯罪嫌疑人被控犯下
危险驾驶罪后,其确实有可能面临
法律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确规定,倘若
行为人在道路上因饮酒过量而
驾驶机动车辆,或存在其他危及
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行为(例如,追逐竞驶、严重
超速行驶等),那么他/她将触犯危险驾驶罪。在此情况下,法院将依据具体案情的严重程度,对被告人处以
拘役的
刑罚,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
拘役的期限通常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因此,一旦被判定有罪,被告人将不得不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