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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侵占罪标准如何认定

江西对侵占罪案件的裁定尺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中所载明的法律规定是一脉相承的。侵占罪案情的核心在于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占据他人物品,且拒绝将物品归还于原所有者。其表现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种类型是在经授权代表、使用或运输他人财产之后,将其据为己有;而第二种则更倾向于行为人在捡拾到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埋藏物之后,未经许可擅自将其占为己有。在判定侵占罪是否成立时,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拥有合法的占有权,以及他们是否有意地采取了非法侵占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新修订: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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