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
身份证异地办理相关业务时,整个过程需遵循以下三个环节:
首先由实际居住地区进行受理工作;接着,经过
户口所在地的核实与确认后,由实际居住地区负责制作并颁发新的
身份证件;
最后,该身份证件将由实际居住地区制作完成并发放给申请者本人。
根据跨省及省内两种不同类型的异地身份证办理情况,其所需满足的条件也各不相同。在该过程中,申请人仅需支付身份证工本费以及制证成本等固定费用,除此之外不再涉及其它任何额外的费用负担。对于所有换领、补领或者因损坏需要重新领取身份证的需求,都需要申请人提前预备好相关的证明资料,以备后续使用。
《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八条
居民
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