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农村地区建房过程中与邻居产生矛盾冲突,可选择寻求村委会协助调解处理,或通过
司法途径加以解决。实践中,当村民因建房事宜引发与邻居之间的争议,他们可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申请,请求村委代表介入调停。如果调解未能达成双方满意的结果,那么相关方便可以向当地县级人
民法院发起
民事诉讼,请求公正的审判机构对该
纠纷做出合理的裁决。经过法院的审理之后,应根据法律规定对纠纷进行妥善处置;如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则应依据当地的风俗习惯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
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
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
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