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诈骗
罪名的
刑事案件审拘阶段,为了确保
司法程序的公正和维护社会秩序,我们严格遵守相关
法规条例,禁止
家属进行会面交流,即家属不得进行探访。
然而,对于涉案人员家属而言,他们仍然享有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委托
代理律师来探望
当事人,深入了解案件情况,查阅相关
案卷资料,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
证据材料,以及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通常情况下,
刑事拘留中的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均需被
羁押于看守所内。在此期间,为了保障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家属的探视活动将受到限制。
根据我国现行的《
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明确规定,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首次被采取
强制措施之后,便有权委托律师进行会见、通信等活动,而办案机关亦有责任在首次询问过程中,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明确告知其有权委托律师,并征询其是否需要聘请律师作为
辩护人的意愿。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