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七十二条规定,针对被判决
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倘若其具备
犯罪情节轻微、悔过自新且无再次犯罪之虞,加之宣告
缓刑不会给其所居社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等多重因素,可以考虑宣告其缓刑。基于此原则,若某位涉及
盗窃罪名的罪犯被判以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则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