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未经依法
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不得进行
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工作。
然而,若存在下列特殊情形之一时,
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分割其夫妻共有的财产:(一)一方向配偶隐匿、转移、变卖、损毁、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通过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方式蓄意严重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
(二)夫/妻一方承担起法定
抚养义务的成员患有
重大疾病急需治疗,而对方却拒绝负担相应的
医疗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分割
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
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