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已缴纳
购房全款而尚未签署正式合同,请务必知晓此举同样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尽管并无书面协议,但在实际操作中,
房屋买卖合同已然形成且生效。
若有任意一方违反此类约定义务,那么也就应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所述,倘若法律或行政
法规规定或双方合理协商后决定必须使用书面工具
签订合同,而您和
卖房者未能遵守这一要求,但只要卖家已全面履行
主要责任,且您对此表示认可,那这份合同依旧具有约束力与有效性。
如卖方未能按时
履行合同时,他们就需要积极执行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
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等违约责任。
假如卖房人明确表态或通过行动展现出不愿意不解约的态度,那么作为买方,您有权在此类问题出现之前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