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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一般判几年

在确定是否构成窃取、收买或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犯罪时,将依据以下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进行量刑处罚:
首先,对于犯下此类行为且情节较轻者,将被判处不少于三年的有期徒刑期或者剥夺自由终身的严厉惩罚,并且在此基础上,还需额外支付一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其次,如果非法窃取、收买或非法提供的信用卡数量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罪犯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期,同时还需要支付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最新修订: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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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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