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体研制完毕即时自动获得版权权益,无需权利所有者另行申请办理。
对于个体自然人士研发的计算机软体,其
版权保护期限覆盖了该自然人的终身及去世之后的五十年时段;
而若该软体系多方共同开发所产生,则版权保护期限将持续至最后一位辞世的联合创作者逝世后的第五十个自然年度的12月31日为止。
至于
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所开发之软体,其版权保护期限设定为五十年。《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
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